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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采购公告锦屏县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配送企业遴选项目采 购 公 告我院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现对医院遴选准入的250个中药颗粒剂配送企业进行公开遴选,现邀请合格应选人参加应选。 1、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锦屏县人民医院中药颗粒剂配送企业遴选项目 1.2、项目编号:JPXXYY-2024-12-01 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4、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5、项目内容:按医院药事会通过的中药颗粒剂目录(250个),全年采购量40万元以内,根据临床室需要按月计划采购,根据遴选文件评审办法评选分数最高的壹家企业为配送商(第二名为备选),承担医院中药颗粒剂的配送任务。 2、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2.1、申报企业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生产或配送中药饮片产品相应资质并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申报企业为生产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含毒性饮片炮制资格或麻黄草收购资格),并具有相应生产范围;申报企业为经营企业的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 2.2、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申报。 2.3、如母公司未参与申报,其下属及控股子公司只充许一家子公司参与申报。 2.4、商业信用良好,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报名、遴选文件获取及申报说明 3.1、报名资料 3.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1.2、《药品生产许可证》(含毒性饮片炮制资格或麻黄草收购资格)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含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范围); 3.1.3、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含联系方式); 3.1.4、企业委派负责供货具体事务人员必须是报名企业的正式职工,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证明业务员在报名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缴款凭证(近6个月),且需承诺在合同期内,不得无故更换业务员,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更换,因经医院同意,方可更换; 3.2、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方式 3.2.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2.2、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 12 月 23 日8:00至2024年 12 月 26 日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地 点:锦屏县人民医院采购科(门诊部四楼) 3.2.3、遴选文件发售方式:遴选文件现场获取(人民币0元/套)。 4、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锦屏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会议室 4.2、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含报价文件U盘)和样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 6.招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锦屏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吴主任 电 话:13595578055
锦屏县人民医院 2024年12月20日 |